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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可惡!他騎車撞倒老婦 竟「公主抱」將她丟下橋落跑][蘋果日報][2020-09-30]] [打印本頁]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0-10-1 08:57 PM     標題: [可惡!他騎車撞倒老婦 竟「公主抱」將她丟下橋落跑][蘋果日報][2020-09-30]]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0-10-1 08:59 PM 編輯

來台工作的越南籍男子阮文民去年騎機車在新北市瑞芳區撞倒1位79歲婦人,竟不顧路人高聲勸阻,涉以雙手公主抱將昏迷老婦抱起,扔到高約15公尺的橋下邊坡後逃逸,老婦幸運獲救,阮男被記下車號緝捕到案,卻辯稱老婦是自己摔到橋下,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上訴後,高院今(30日)依殺人未遂改判6年,刑滿驅逐出境。可上訴。


高院改判理由指出,本案老婦遭扔落處的橋面離地達3、4層樓高,且覆蓋雜草、林木,不易被人發現,老婦可能會因此傷重死亡,雖幸被樹枝攔住而沒摔落深處,但阮男坦承知道把受傷老婦移到隱密地方,會危及傷者生命,可見他的舉動出於即使造成老婦傷重不治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


高院認為,一審認定阮男出於直接故意而殺人、並不恰當,但阮男上訴請求輕判、也無理由,考量阮男僅為脫免肇事責任而犯下本案,罔顧他人性命,惡性不輕,事後已賠償老婦達成和解,家裡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因此改判6年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阮男(34歲,在押)於2017年5月來台,在瑞芳1家機械廠工作,2019年12月24日平安夜的晚間9時許,阮騎機車從瑞芳往基隆,途經台2丁線指標3.7公里的楓林橋,不知何故迎面撞上逆向走來的79歲老婦。


2人雙雙倒地,阮男起身見老婦臉部掛彩、嘴角流血,已經昏過去,他擔心會吃上官司,雙手用公主抱的方式抱起老婦,抬高後走近橋邊護欄準備扔下去,此時1位公車司機目睹,連忙跑來用手電筒照射,對阮男大喊「不要!(國語)」、「千萬不可!(台語)」。


不料阮男仍然鬆手,老婦掉進橋下高約15公尺的邊坡,司機連忙衝回一旁的公車分站叫同事幫忙,折返現場抄下騎車正要開溜的阮男車號,並報警救人。幸好老婦被橋下大樹攔住,警消動用吊車將她救起,雖全身擦挫傷、右腳粉碎性骨折,但性命無虞。


阮男3小時後在工廠宿舍被逮,警方並在事發現場查扣阮男遺落的安全帽,阮到案被羈押至今,他否認意圖殺人滅口,聲稱當時扶起受傷老婦坐靠護欄,他打算背老婦去附近攔車送醫,但他剛蹲下,老婦身體一軟,就自己掉落橋下,他回宿舍是要求助。


法官指阮男當時大可到10多公尺外的公車分站,或向朝他跑來的司機求助,卻直接用跑的推機車逃走,回宿舍也沒報案,反而把事發時所穿、沾有血跡的衣褲丟進垃圾車,在警員到宿舍查訪時,更躲在2樓不肯出面澄清,一連串舉動就是「殺人滅口」的滅證、掩飾行為。


法官採信目擊司機的證詞,並認為阮男雖賠償老婦25萬元,老婦也對阮男撞傷她所涉的過失傷害罪嫌撤告,但阮男不顧老婦受傷後的死活、將老婦扔到橋下的犯行,毫無情堪憫恕之處,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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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男(小圖)撞傷婦人(左圖),竟將她丟到橋下,警消使用吊掛器材將她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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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男子阮文民撞倒婦人竟不顧路人高聲勸阻,以雙手將昏迷老婦抱起,扔到高約15公尺的橋下邊坡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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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遭扔落處的橋面離地達3、4層樓高,且覆蓋雜草、林木,不易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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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使用吊掛器材救出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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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使用吊掛器材救出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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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使用吊掛器材救出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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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使用吊掛器材救出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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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阮男依殺人未遂與肇事逃逸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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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人不救,還直接從高處丟下去,太恐怖了吧!這樣惡意殺人行徑,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上訴後,高院依殺人未遂改判6年...越判越輕?!是在開玩笑嗎?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0-10-1 09:14 PM

越判越輕我覺的可以接受,
畢竟他跟受害人已達成和解了
受害人如果不是被逼著和解的話,
那對這判決的結果,
我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 小笨頭    時間: 2020-10-1 09:23 PM

撞倒人還把他從高處丟下去腦袋在想啥,這麼怕趕快跑就好幹嘛把人丟下去,撞倒之後人都昏了是有可能指證他?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0-10-1 09:26 PM

撞到別人還把對方從高橋上丟下去
虧你還是兩個孩子的爸爸
作者: honaka    時間: 2020-10-1 10:22 PM

撞倒或許不是故意
但把人丟下橋絕對是惡意
出事了人多少都會想逃避
只是拿這當減刑藉口實在說不過去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10-1 11:41 PM

沒事啦,絕對有教化可能,關到漏尿抖手就出來了。
作者: anntsy    時間: 2020-10-2 12:42 AM

這行為也太過分了,不救治還惡意加重傷害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20-10-2 03:07 AM

把生死未卜的老婦從高處往下丟就確定是蓄意殺人了

除了讓笨蛋綠粉能討好越南才這樣移送

任何胡扯都是說不通的

問題是這種馬屁要是被抓包就算是笨蛋綠粉也消受不起阿

我講過很多次了絕大多數綠粉是挺死刑的

不然88%的民調哪來的?

只是掌權了面對國際壓力會秒跪而已

層級越高就跪得愈堅定

恐龍們當然也是放棄司法獨立比照政治辦理瞬間跪下

而本案沒只判個罰鍰五百已經是青天級法官好嗎?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330033    時間: 2020-10-2 03:13 AM

反正繼續上訴就會越判越輕,台灣可是重視加害人人權的國家啊
作者: qsty    時間: 2020-10-2 05:50 AM

這種行為會致人於死 , 法律應該重判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20-10-2 08:49 AM

世風日下什麼缺德事都有人幹,傳統的倫理道德淪喪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0-10-2 10:04 AM

會不會太沒有人性了,真的是太誇張了。
作者: AF708    時間: 2020-10-2 10:32 AM

行徑上判殺人未遂也沒啥好爭論的,人沒死不可能判他殺人罪的
反正當事人都和解撤告沒啥好說的,雖然行徑真的有夠惡劣的
刑事就依法判決,服刑完之後就驅除出境。
作者: opjock2000    時間: 2020-10-2 11:10 AM

這越南人是想湮滅證據八
這過分了喔
作者: waser    時間: 2020-10-2 11:20 AM

不判重一點

有樣學樣

下次會有人賭看看
作者: 4457ab    時間: 2020-10-2 11:40 AM

呵呵,台灣真不愧是殺人天堂,連外國人都知道殺人不會判死判重刑
反正就死命上訴、砸錢和解,絕對是越判越輕,如果有精神病證明還能無罪咧
台灣法官直傳合法殺人密技就是讚
作者: bajiman    時間: 2020-10-2 12:28 PM

哇喔 這種招式未免有點兇殘
幸好沒事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0-10-2 02:15 PM

這行為應該沒有教化可能吧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20-10-2 02:23 PM

真誇張...真感覺現在人的人性越來越低了
作者: vv8js30q9    時間: 2020-10-2 03:17 PM

阿罵覺得好久沒有人公主抱他 很興奮所以和解了
作者: jl0329    時間: 2020-10-2 07:38 PM

本帖最後由 jl0329 於 2020-10-2 07:38 PM 編輯

法官!有人不小心ㄎㄟˊ到您家人再丟到路邊您最好被上訴後也比照辦理拉喔!雜ㄙㄨㄟˋ
作者: sang-1    時間: 2020-10-2 09:43 PM

真過分阿...撞了人。還想加工害人...
一定要受司法制裁..
作者: viter    時間: 2020-10-2 10:38 PM

跟國籍無關,但這種人神共憤的行為不能接受
作者: qooqq696    時間: 2020-10-4 02:51 AM

就算真的撞死人,車禍過失傷害致死,頂多判兩年,有和解還可以減刑甚至緩刑。
畢竟不是故意,是意外。

把人丟下橋,這個就太惡劣了。而且是在被發現的情況下,還要故意殺人,太沒有人性了。
作者: sppgi9999    時間: 2020-10-4 09:31 AM

這已經構成了蓄意謀殺了吧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0-10-4 12:01 PM

我個人的意見這種人渣司法一定要判死刑和鞭刑,讓他體會死亡的經驗呀!
作者: hihi0929021    時間: 2020-10-4 03:11 PM

法律有改的必要了!
感覺都在保護壞人!
作者: sin5588    時間: 2020-10-4 03:28 PM

肉搜這位凶殘的惡人住哪,也讓大家一起去欣賞他被公主抱
作者: ROSA100    時間: 2020-10-4 08:06 PM

真是兇殘的暴行,
好險老天有眼,
剛好有人目擊,
讓老婦人平安獲救,
這六年刑期實在OOXX,
法官又慈悲了

作者: 殺手紅    時間: 2020-10-4 08:43 PM

我認為政府應該要好好管理外勞騎車這件事
近期電動車得崛起
外勞騎車上路非常頻繁
而且兩國交通文化不同
險象環生
作者: sk890205    時間: 2020-10-5 12:23 AM

還把人丟下去橋,這樣就等於要殺人了啊,也判重點關久一點吧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20-10-5 12:34 PM

越南人共產國家無神論舉頭三尺無神明沒有因果輪迴沒有報應
北越統一南越時 也是屠村滅族 單位是千萬百萬計 同文同種只是政治立場不同 台灣進口30萬越女 臺灣民族性 會改變      
作者: sleepgod0602    時間: 2020-10-5 02:17 PM

這位外籍勞工一定沒有常看新聞

去開貨車來撞就會從故意變成"不慎"了
作者: 希非爾斯特    時間: 2020-10-5 04:08 PM

現在社會的悲哀就是...你告贏了對方...錢不一定拿得到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0-10-5 04:34 PM

老婦是幸運獲救 如果是頭先撞到 也有可能變成植物人或是造成死亡(丟下去這個動作 根本就想致人於死)
作者: balik888    時間: 2020-10-5 04:46 PM

這種殺人的行為,法院還判這麼輕,一點都不會讓人警惕跟害怕,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作者: dreamlands    時間: 2020-10-6 12:52 AM

七十九歲被車撞又被丟下橋
這樣折騰都沒死
實在也很厲害
希望阿罵健康活過百
作者: jh02040    時間: 2020-10-6 09:39 AM

台灣的法律已經有太多灰色地帶了。加上一堆遊走官方為民服務根本就等於沒有法律了。再繼續下去可能就繼續敗下去了。
作者: hsiehson    時間: 2020-10-6 10:47 AM

撞人還扔人是哪招? 老婦居然還能跟他和解,這又是哪齣?
作者: terran0461    時間: 2020-10-6 10:55 AM

這種人教出來的小孩只會青出於藍,大家等著看吧~~
作者: jayjay1231    時間: 2020-10-6 10:58 AM

從高處摔人,才被判6年哦?
那麼好?
其實一開始只是撞到人而已不是嗎?
怎麼算應該都比他從高處摔人來得輕吧?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20-10-6 11:02 AM

這也太狂了吧!
但在台灣,我想,
法官還是會認為有教化的可能,
所以,沒事,沒事!呵呵!
作者: 二斗    時間: 2020-10-6 11:43 AM

這樣明顯也只是6年,會不會未來拎社會風氣很多人也跟著做,殺人和家入和解了就好
作者: spring40747    時間: 2020-10-6 10:07 PM

台灣法律就是太容易判輕了,然怪越來越多人不怕被判刑
就算判了給錢還是能逃脫,噁心的台灣法律
作者: 砒霜冶    時間: 2020-10-6 10:21 PM

惡意謀殺,還意圖毀滅證據,事後狡辯想要脫罪,結果判決的刑責卻是這樣的輕,重邢不重刑,輕型不輕刑,難怪越來越多人覺得司法不公..
作者: birth19971031    時間: 2020-10-7 03:11 AM

老婦人還活著也是奇蹟  老婦人莫非是武林高手
作者: 櫻井由依    時間: 2020-10-7 08:48 PM

撞人逃跑就已經夠惡劣了怎麼還會有人暴受害者往橋下丟
太惡劣了裁判6年太少了吧!!現在人命都這麼不值錢了嗎?
作者: volume2    時間: 2020-10-8 01:08 AM

行為真是令人髮指

但幸好老婦人得救 希望沒後遺症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0-10-22 04:31 PM

這也太誇張了吧
整個事件 怎麼看 就是要故意殺人了吧
這樣還能輕判 那不是還好那老婦人 後來有被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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